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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招生
关于开展201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3-08 编辑:

各学院(部、处):

为适应国家对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的需要,吸引优秀博士生生源,提高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加强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制定了《青岛科技大学硕博连读行办法》,现通知如下:

一、选拔硕博连读考生范围及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有关规定。

2. 具有青岛科技大学学籍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学位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3. 按照硕士培养计划修完全部硕士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3者,不得有补考或重修;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百分制)。

4. 至少有两名本学科教授(报考导师除外)的书面推荐。

5. 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且攻博专业及课题与硕士阶段的专业及课题密切相关。

二、开展硕博连读学院及导师要求:

1.开展硕博连读工作的博士学科应有较强的师资队伍,已建立起从硕士生到博士生的完整课程体系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2.博士生导师每年可招收1名硕博连读研究生,占当年招生指标。

3.每年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的50%

三、时间安排

1. 39日至314日,符合条件的学生个人填写并向所在学院递交《青岛科技大学硕博连申请表》,各学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研究生处培养办进行成绩审核。

2. 315日至318日,相关学院成立以博士生导师为主的考核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本学科专家组成),对初选者作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课程成绩、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及外语水平等。

3. 321日至325日,相关学院根据本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指标,结合申请者的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等,研究确定本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青岛科技大学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和《青岛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等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4.研究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太阳成集团tyc122cc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录取

考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后,无需考试,直接录取为2016年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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