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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研究生课程调、停课管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03 编辑:

为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加强研究生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稳定太阳成集团tyc122cc教学秩序,根据《研究生任课教师管理办法》(青科大研字〔2022〕10号)文件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太阳成集团tyc122cc研究生课程调、停课管理做出具体要求:

1、为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对已排定的课表不得随意更改。没有特殊原因不得变动上课时间、地点或更换教师。任课教师因故请假不能上课,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提交课程调整申请,经教学秘书审核、学院分管领导审批,研究生院核准后,方可完成课程调整。

2、课程调整原则上应提前两天进行,若任课教师本人确实无法提前办理手续,须事先通知学院教学办公室,经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长同意后,教学办公室通知研究生并报研究生院,事后由任课教师补办手续并进行补课(而不是教师先通知学生调课后报学院审核)。

3、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在保证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可以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也可介绍不同的学术见解。但不应讲述与课程无关的内容,不能任意增减课时或变动教学内容。

4、教师任课期间,每学期应严格控制课程调整次数(包括更换时间、地点、任课教师),课程调整次数最终纳入学院年度教学工作综合考核。

5、学院要加强教学秩序管理,做好任课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指导任课教师熟悉研究生系统,学习使用调停课模块。太阳成集团tyc122cc将不定期组织教学检查,如发现私自调课或临时更换任课教师等情况,按太阳成集团tyc122cc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五思系统-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任课教师调停课操作流程

附件2:《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任课教师管理办法》(青科大研字〔20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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