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通知学生办理本学期重修重考手续,以学院为单位,于第四周周五(3-28)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纸质版送至研究生处。相关表格见附件。
注意事项:1)只能办理本学期已开课或者即将开课的课程。
2)填写重修重考申请表
3)考试违规的同学不得办理。
请相互转告
研究生部(处)培养办
上一条:关于2014年6月大学外语统考报名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4年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教学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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