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根据学生的培养计划,制定 13-14-2 学期的任务书,请翔实填写如下各项,职称一栏必须填写实际职称,不要填写享受待遇的职称。 硕士研究生课程一般由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博士研究生课程一般由正高级职称教师担任,公共基础课除外。
承担公共课的学院,培养办会单独把任务书发到各学院,由相应的学院安排任课教师。
教师姓名
职称
授课名称
课程性质
授课专业
学时
上课人数
请于第十四周周五( 2013-12-6 )前将任务书以EXCEL的格式发至
pyb@qust.edu.cn
谢谢
研究生部(处)培养办
上一条:关于审核2014年预毕业研究生所有环节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制定13-14-2学期任务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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