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根据学生的培养计划,制定 13-14-1下半 学期的任务书,请翔实填写如下各项,职称一栏必须填写实际职称,不要填写享受待遇的职称。 硕士研究生课程一般由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并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博士研究生课程一般由正高级职称教师担任。
教师姓名
职称
授课名称
课程性质
授课专业
学时
上课人数
请于第八周周二( 2013-10-22 )前将任务书以EXCEL的格式发至pyb@qust.edu.cn
谢谢
研究生部(处)培养办
上一条:关于制定13级研究生培养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2013届(2010级普通硕士、2011级专业硕士)毕业生培养计划和成绩单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 © 太阳成集团tyc122cc(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崂山校区) 邮编:266061
地址:青岛市郑州路53号(四方校区) 邮编:266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