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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0年博士生指导教师函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5-15 编辑:

各学院:

2020年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经研究生院、科技处、财务处等部门的审核,已完成初审工作,并确定函评人员(见附件1),现关于函评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送审

本次函评采用网络送审,送审数量为3份/人,费用一共为1650元(函评通过与否不退任何费用)。由于疫情原因,请申请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函评费转入太阳成集团tyc122cc财务处指定账号(账号信息见附件2),转账后请申请人保留转账截图,发送到学位办邮箱xwb@qust.edu.cn ,由财务处统一开具收据,学位办统一下发。

二、材料

根据初审的电子版材料,申请人如无需修改和完善则作为送审材料,若需要完善,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申请至学位办。

三、时间

转账时间:2020年5月20日

完善材料时间:2020年5月21日

四、联系方式:

电话:13863998226

联系人:陈建春


附件1:函评人员名单

附件2:转账账号信息


 

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5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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