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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6-01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鲁学位[2014]11号)、《山东省博士学位论文公示实施办法》(鲁学位[2011]4号)和《青岛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
青岛科技大学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必须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省学位办)和校图书馆送学位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全文。

提交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具体提交办法如下:

一、提交图书馆论文:

(一)电子版论文

从图书馆主页或从图书馆主页的“电子资源”进入 青岛科技大学硕博论文数据库提交系统。请选择点击博士、硕士论文提交(http://211.87.152.38/Tasi/main.asp?lang=gb) 进入学位论文远程提交系统,填写学位论文远程提交表单,提交论文的题录、文摘等信息。

1.以填写表格的方式提交论文的题录、文摘等信息。表格填完后,点击提交按钮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全文提交界面,请注意将必选项填写完整,否则会造成提交失败。

2.题录、文摘等内容提交成功后,即进入全文提交页面,电子版论文的内容应与纸质版论文一致,包括封面、扉页、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符号说明、论文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位论文目录、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且上述内容应汇总成一个文件进行提交。其中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要研究生和导师手写签名,然后进行原件扫描,将扫描件插入电子文档后方可提交。

3.文件的形式分别.doc.pdf.ceb.zip等。.zip中只能包含以上文件格式的一个文件。使用LaTex或其他软件编辑的论文,请提交pdf或者ceb格式的文件,命名方式同上。如在制作文件方面有困难,请与图书馆技术部老师联系,电话:88959375

4.论文提交成功后,请在2天后查询您的论文是否通过验证。若未通过验证,请查看原因并修改,直到验证通过。

5.在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时,论文必须通过验证才准予办理。

6.保密论文的提交过程:保密论文需由研究生本人直接提给研究生处学位办,由研究生处学位办汇总后提给图书馆专门负责保密工作的老师。提交的论文需要在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中填写保密期限,保密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7. 提交时间为66-620

(二)纸质版论文

纸质版论文请于 620 - 624 以学院为单位到四方、崂山两校区图书馆分别提交。

提交地址及联系方式:四方校区——信息中心 老师 84022893

崂山校区——过刊室 宋老师 88959520

二、 提交省学位办论文:

1、范围:根据《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规定,太阳成集团tyc122cc要提交这一学年度所有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2. 提交时间:请研究生于616-620期间将研究生论文提交给校学位办,由校学位办统一提交给省学位办

3论文按“ssdm_ejxkm_xh_LW”来命名(具体命名方法参见附件1,忽略附件中时间节点)。电子版论文的内容应与纸质版论文一致,包括封面、扉页、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符号说明、论文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致谢、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位论文目录、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且上述内容应汇总成一个文件进行提交。其中独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要研究生和导师手写签名,然后进行原件扫描,将扫描件插入电子文档后方可提交。

4.提交电子版论文的同时要提交《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另将电子版发至kdxwb2016@163.com

学位办

201661

点击下载附件点击下载附件1 鲁学位办〔2015〕11号.pdf

点击下载附件点击下载附件2 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pdf

点击下载附件点击下载附件3 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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