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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在2019级研究生中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1-27 编辑:

各学院:

为提高研究生实验室安全意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根据《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青科大字〔2017〕35号)相关要求,研究生必须参加安全知识学习,通过适当方式的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进入实验室参与实验活动。现将2019级研究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应根据学科特色组织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实验室安全知识学习,包括《青岛科技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实验室基本规章制度及消防安全规范等,确保学生熟知实验室安全基本常识,提高学生实验室安全防护意识,增强学生自觉维护实验室安全的责任感。

二、研究生导师和各实验室管理员应针对本实验室操作规定、仪器设备的使用规范、设备故障的应急处置、化学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规范等内容对学生做具体培训,确保学生明确实验室危险源,掌握防护措施及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技能。

实验室安全是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和保障,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认真组织、逐级落实,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教育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研究生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将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学院于12月30日前将教育工作总结材料发至研究生教育管理邮箱qustyanjiusheng@163.com

 

 

研究生院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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