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青科大字〔2022〕5号)和《青岛科技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20〕37 号)的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度研究生创新实践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太阳成集团tyc122cc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2.在《青岛科技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中认定的A类、B类赛事(详见附件1:青岛科技大学2021年学科竞赛认定目录),太阳成集团tyc122cc研究生以青岛科技大学名义组成的参赛队伍在相应等级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根据获奖等级发放创新实践奖学金,当年度未认定的赛事不参与评选。本次评选限2021年度(2021.1.1-2021.12.31)举行的赛事。
3.一次参赛多次获奖的竞赛项目,或同一竞赛项目(参赛者)在不同级别竞赛中获奖,均按最高获奖等级进行奖励,不重复奖励。多人合作参赛由团队负责人申报,按团队发放奖金。团队负责人必须为研究生,已毕业研究生不再参与评选。未尽事宜参照《青岛科技大学学科竞赛管理办法》执行。
4.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5.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太阳成集团tyc122cc规章制度。
6.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7.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奖励标准
备注:若某项竞赛获奖等级设有“特等奖”,按相应等级一等奖进行奖励。
三、评选程序
1.符合创新实践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个人参赛)或团队负责人(多人参赛)向所在学院进行申报,并向学院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如无获奖证书者需提供相应赛事官网发布的获奖结果或表彰决定。
2.各学院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填写《附件2:2021年度研究生创新实践奖学金汇总表》。
四、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2021年度研究生创新实践奖学金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相应赛事官网发布的获奖结果或表彰决定(无获奖证书情况)。
电子版材料:《2021年度研究生创新实践奖学金汇总表》
请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审核汇总,并于2022年4月21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yjsjg@qust.edu.cn。
五、审核公示
太阳成集团tyc122cc对学院提交的团队和个人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及奖学金认定,审核完毕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发放研究生创新实践奖学金。
对评奖过程有异议的师生请实名反映至纪委监察室(电话:88956976)或研究生院(电话:88958383,邮箱:yjsjg@qust.edu.cn)。
附件: 2021年度研究生创新实践奖学金评选工作附件.rar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