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博士、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学科(专业):
接国家教育部最新通知,并根据省招办《关于做好2007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将编制2007年硕士、博士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1、按照“精简、规范、通用、有效”的原则,在保持考试科目设置稳定的基础上,认真确定各学科考试科目的设置和组合。
2、参照目前国内大多数高校本科教学主干课程设置情况,鼓励按门类设置通用基础课,按一级学科设置通用专业基础课。相同相近学科的考试科目应尽量予以归并,以利于进行生源调剂工作。
3、同一学科不宜设置过多的选考科目或科目组。对于一些多年来考生选考不多的冷、偏科目一般应予取消。
4、一些专业性较强或一些具有特殊考试要求的专业课,应安排在复试阶段考核(查)。各学科专业在复试阶段必须安排专业基础课的笔试,笔试科目由各学科自行决定,并在招生简章备注栏内注明。
5、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研究方向应同太阳成集团tyc122cc新修订的培养方案中研究方向一致,不宜按具体课题设置,研究方向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6、各专业根据社会需求、往年招生数量和办学条件,确定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拟招生人数请各学科审慎制定。
7、请各学科务必于5月17日前交研究生处。
研 究 生 处
200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