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制(修)订202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5-07 编辑: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学位〔2018〕7号)和《青岛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9〕135号),现组织开展制(修)订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部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工作。

一、学制及学习年限

1.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学制为 5 年,最长不超过 7 年;

(2)总学分≥46学分,修课学分≥36学分,其中学位课程≥20学分;研究环节10学分,其余为选修课学分。未尽事宜请参考《关于修订2018 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青科大143号)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学分, 36学时

高级英语                2学分

数学                    2学分   32学时  

2.  专业学位研究生。

参考《关于修订2018 版研究生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青科大143号)。

二、本次培养方案制(修)订涉及的学科专业。

序号

牵头单位

共建单位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案类型

执行年级

1

化工学院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直博生

2020

2

高分子学院

材料学院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直博生

2020

3

机电学院

0802

机械工程

直博生

2020

4

机电学院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直博生

2020

5

化学院

高分子学院

0703

化学

直博生

2020

6

化工学院

化学院、高分子学院、材料学院

0856

材料与化工

专业硕士

2020

7

化工学院

海洋学院

0860

生物与医药

专业硕士

2020

8

机电学院

自动化学院

0858

能源动力

专业硕士

2020

9

机电学院

0855

机械

专业硕士

2020

10

经管学院

1256

工程管理

专业硕士

2020

11

经管学院

0251

金融硕士

专业硕士

2021

12

环境学院

0857

资源与环境

专业硕士

2020

13

信息学院

自动化学院

0854

电子信息

专业硕士

2020

14

艺术学院

传媒学院

1351

艺术硕士

专业硕士

2020

请相关牵头学院于2020年6月5日前将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电子版发至培养办邮箱pyb@qust.edu.cn。

附件 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模板(2020年)

研究生院

关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
  • 山东省教育厅 |
  • 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服务平台 |
  • 学信网 |
  • 青岛科技大学 |
  • 旧版网站
  • 版权所有 © 太阳成集团tyc122cc(中国)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松岭路99号(崂山校区) 邮编:266061

    地址:青岛市郑州路53号(四方校区) 邮编:266042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