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教研[2020]1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意见》(鲁教研发[2019]1号)文件精神,明确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根据《青岛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办法》(青科大字[2019]143号),结合太阳成集团tyc122cc实际,现开展青岛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一)评选范围:太阳成集团tyc122cc在职研究生导师,已获省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表彰的,不再参加评选。
(二)推荐名额: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参评对象需符合以下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太阳成集团tyc122cc的有关规章制度。
2.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精心指导研究生,关心研究生各方面的成长,注意因材施教,尤其注重研究生科学精神、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培养。注重学风,勇于抵制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3.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本学科的学科建设,在学科建设工作中起重要作用。积极参与本学位点各项工作,积极开展研究生教学研究,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成绩显著。
4.近三年,主讲过研究生课程,遵守教学纪律,授课水平高,圆满完成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5.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近三年来,有太阳成集团tyc122cc高绩点科研成果,曾主持并完成重要的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6.具有三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的经历并正在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本人获得2022年度校级优秀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称号。
7.培养研究生质量高、成效显著。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曾获得国家级或全国性奖励、山东省研究生优秀创新成果奖或曾获得其它省级以上相关奖励(含学科竞赛);或曾发表太阳成集团tyc122cc认定的高水平成果。
8.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推荐:
(1)有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失范的;
(2)近三年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盲评及抽检结果中出现“不合格”或“存在问题论文”的;
(3)近三年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政治、学习、科研和生活等方面有违法违纪情况的;
(4)其他不得推荐的情况。
二、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学院对照评选条件,认真组织进行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三个工作日;推荐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各学院要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突出,真正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存在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材料报送。各学院务必于11月21日前将推荐结果(拟推荐人的《推荐表》(见附件2)电子版,排序情况以及学院公示截图)发送到学位办邮箱xwb@q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
(三)太阳成集团tyc122cc组织差额评选。
(四)太阳成集团tyc122cc公示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入选名单。
三、其他
受表彰的指导教师获得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候选人资格,原则上不再组织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资格评选。
联系人:李桂宝 翟旻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1日
附件1 名额分配.docx
附件2 青岛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