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从源头抓好人才培养工作,根据《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青科大字[2015]203号)的文件精神,现就2017级研究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暨师生互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导师上岗资格审核
(一) 上岗条件
根据太阳成集团tyc122cc文件规定,硕博士生导师上岗条件如下:
1. 新遴选的导师需通过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或未参加岗前培训者不可上岗。
2. 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身体健康。超过57岁确因工作需要,需本人提出延聘申请,经太阳成集团tyc122cc报省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上岗。
3. 导师必须有科研项目,并有一定的科研经费,一般应承担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课题或其它有重要价值的项目,近三年来科研经费数:从事理工科基础研究应年均1万元以上;从事应用研究应年均3万元以上;从事人文社会科学应年均0.3万元以上。承担有国家级科研课题的教师,遴选时可优先考虑。
4. 近两年在全国核心期刊或重要学术刊物上硕士导师至少发表2篇论文(第一作者),博士导师至少6篇(第一、第二作者)。
5. 能严格执行校、院制定的培养要求,已培养的研究生质量较好。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暂停招生或取消导师资格:
1) 人事关系调离太阳成集团tyc122cc者,取消其招生资格;
2) 不符合上岗标准者,暂停招生;
3) 不能履行导师职责,不按期指导研究生,或对研究生疏于指导和管理,对研究生存在的问题听之任之,不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不主动配合各级部门认真解决,致使研究生人身受到伤害或受到太阳成集团tyc122cc处分,导师对上述情况之一负有不可推卸责任者,暂停一年招生;
4) 在太阳成集团tyc122cc学位论文评审或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位论文抽检中,其指导的论文出现1篇“不合格”,则暂停指导教师相应类别研究生招生资格1年;如同一指导教师3年内有2次出现“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则暂停相应类别研究生招生资格3年;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但最终评议结果为不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限制其指导教师当年招生人数(不超过1人)。
5) 研究生在科研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导师失察并造成不良影响者,暂停2017年招生;
6) 导师到国内、外进修、学习、访问,时间超过1年者,暂不安排2017年招生;
7) 导师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导师职责者,保留其导师资格,不再安排招生;
8)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处分者,取消其导师资格。
(二) 资格审核
1. 资格审核范围:经太阳成集团tyc122cc评审认定硕博士导师(含2016年遴选硕士导师)
2. 各学院拟招生导师对照上岗条件自查,符合条件者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硕士生导师上岗资格审核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超龄导师需同时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导师延聘申请表》一式一份(见附件2)。
3. 各学院根据上岗条件,对本单位拟招生导师进行资格审查,认真核对其上岗资质,审核通过并公示后,报太阳成集团tyc122cc审核备案。
4. 太阳成集团tyc122cc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各学院可安排进行师生互选(含2016年遴选硕士导师)。超龄导师必须经太阳成集团tyc122cc报山东省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上岗。
二、 师生互选
(一) 工作程序
1. 学院公示符合上岗条件导师信息,须向全体研究生通报导师工作业绩,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往科研工作成绩、目前承担的科研项目、课题进展与经费情况等。
2. 安排师生互选前交流互动活动,建议安排但不限于如下活动:
1) 安排参加教研室或专业范围内的各种学术性活动,如学术讨论会和报告会等;
2) 安排进入实验室工作,轮流跟着有资格带研究生的导师进行研究工作;
3) 安排兼任助教工作;
3. 组织师生互选,被研究生初步选中的导师,对于填报自己的研究生可进行必要的面试。
4. 师生互选后,需要填写《青岛科技大学研究生师生互选志愿表》(附件3),A4纸打印,一式一份,留学院存档。
5. 学院填写《青岛科技大学导师业务费汇总表》(附件4)和《青岛科技大学师生互选汇总表》(附件5),每页均需加盖公章,送到报太阳成集团tyc122cc审批。
(二) 工作要求
1. 为了早日确定研究生培养计划,望各有关学院高度重视,务必在9月23日以前完成上述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青岛科技大学师生互选汇总表》(附件5)面向所有在籍研究生,该项工作可推迟至9月30日前上报),所有电子版材料按时间要求发至:kdxwb2016@163.com
2. 师生互选工作在学院领导下,由专业领导小组或专业教研室负责进行。
3. 对于在互选中落选的研究生,可由所在专业继续安排其修完必要的课程,在中期筛选考核时,如还不能选定导师,便终止对其培养。
4. 本次研究生导师选定学生人数不限,但三年内指导硕士研究生总数不能超过10名,各学院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 请按学生所在学院填写表格,若出现外学院导师带教本院学生的情况,可将外学院导师列入本院师生互选表中,并在备注中标明导师实际所在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 岳老师 电 话:0532-88958383
研究生院(工作部)
2017年9月8日